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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系獎助學金

發佈單位 :
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歷史學系獎學金設置要點
中華民國102年6月26日101學年度第7次系務會議訂定

一、 本獎學金由各界捐贈歷史學系之基金設立,用以鼓勵本系同學努力向學。本系成立審查委員會審查申請案。
二、 獎學金名額與金額:捐款置於獎學金專戶,每年名額與額度按申請數酌情調整。
三、 申請時間:每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,向歷史學系辦公室申請。
四、 申請資格:
(一)本系在籍學生。
(二)符合以下各項條件之一者:
1. 家境清寒者;
2. 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者(申請時間不受限制);
3. 捐款人指定用途項目;
4. 學術研究經費者;
5. 其他。
(三)上一學年學業平均70分以上,操行成績平均80分以上者;新生以前一學籍最後一年成績申請。有特殊原因,如意外變故,或參加特殊比賽訓練,以致無法達到標準者,得齊備事證說明,提出申請。
五、 繳交資料:
(一)申請書。
(二)成績單。
(三)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(無者免附)。
(四)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者請附說明書,並經導師核章,或提具其他相關證明文件。
(五)申請「學術研究經費者」應檢附研究計畫書。
(六)其他有助審查資料。
六、 「學術研究經費者」受獎人應於當學年度繳交研究成果報告一份。
七、 每年會計年度結束時,學校得提供當年度獎學金得獎人名單給捐贈人代表。
八、 捐贈人可針對本要點提出檢討修訂,經系務會議討論決議後通過。
九、 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公布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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